广西南宁邕江药业拥有发明专利“ L-赖氨酸盐酸盐用于治备治疗颅脑外伤药物的应用(93102915.5 ) ”的 专利权,2004年广西南宁邕江药业向广西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要求被告武汉同源药业有限公司、宜昌三峡药业有限 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北京中博世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接受武汉同源药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该专利无效宣 告请求,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中博世达 2006年2月15日